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1月14日消息,《电商报》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对此,唯品会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1月5日公开的信息显示,2020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以及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之前,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下旬,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还于2020年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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