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字是自己还是长辈取 字是自己取的还是长辈取的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简单说来,“名”和“字”都是指代词。

“名”是出生时父母等长辈给起的,类似于小名,是自上而下的称谓,类似于“小王”、“狗蛋”;

“字”是在成年后由父母起的,因为小名不太雅观,特别是不适合同级朋友或是下级对上级的称谓,所以有了“字”,“字”一般用在同级之间或者下级对上级的称呼,比如“老王”。

所以,起名为了分彼此,取字为了明尊卑,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今天我们每个人拥有的“名字”不是“名”和“字”两个概念,而是将两个概念合二为一,现代的“名字”更倾向于“字”,而小名就类似于古代的“名”。

“名”和“字”的起源各有不同,“名”要比“字”出现更早。

商朝以前,起名是件很随意的事情,比如孩子出生,父亲出门看见一片白云,就叫“一片”,看见一坨狗屎,就叫“XX”,就连国王也是如此,比如商朝的国王们,叫“盘庚”、“武丁”、“小辛”等,齐桓公“名”叫“小白”。

这时候的起名,没有什么规律,商朝的基本都带有时辰的意味。

这一状况到春秋时期得到改变。《左传·桓公六年》记载了春秋时命名的五个原则,包括:“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另外还有“七不”,即:“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来取名。这说明古人命名开始重取义、重内涵,这种取名原则延续到今天。

随着时代的发展,取名也有了不同的内涵,比如建国后出生的人很多叫“国庆”、“大庆”等的。

在历史的发展中,名字一般用在三个地方:

一是自称,比如诸葛亮的自我介绍:“山人复姓诸葛,名亮”;

二是作传,比如“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

三是鄙视,比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而“字”出现比“名”要晚很多,“字”兴起于商朝,成型于周朝。

关于“字”的来历,古书有很多记载:

《礼记·檀弓上》记载:“幼名、冠字。”

《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所以字一般用在敬称上。

关于字的用法也有讲究,分两种情况:

一是第一个字表示在家族同辈中的位次,比如孙仲谋,孔仲尼;

二是第一个字用子,是对男人的一种美称,比如曹子建。

“字”和“名”什么关系呢?

根据清代训诂学家王引之的《春秋名字解诂》,一般是有5类情况:

一是“并列式”:同义互训,意义相同。即:即表字和名意义相同,相通,是并列关系。例如诸葛亮,字孔明。都是亮的意思;

二是“矛盾式”:反义相对,意义相反。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例如朱熹,字元晦。熹是天亮,晦是黑夜;

三是“扩充式”:连类推论,意义相顺。即:表字与名出自一句话中,意思相顺,且字为名作补充解释或修饰。例如赵云,字子龙。《周易》说:“云从龙,风从虎;

四是“延伸式”:据义指实,意义相延。即:表率意为名字意思的延伸。例如杜牧,字牧之,牧之即放牧的意思;

五是“辅助式”:辨物统类,意义相近。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为辅助。例如陈琳,字孔璋。琳、璋都是玉石,互为辅助。

另外,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字,而称其别号。

号和名不一定有必然联系。例如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

此外,有人认为称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袁世凯被称袁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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