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颜色等级从低到高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台风、大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霾14类。

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生的紧急程度以及发展态势,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中英文图标标识。

浙江规定,各权威发布和传播渠道应自收到当地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发布、变更、解除通知后15分钟内播发。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即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该做好哪些防御工作?浙江给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意味着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16小时内,降雪量达 15毫米以上;2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此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雪灾、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停止大型活动,停课并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等措施; 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做好农林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就像上个月,杭州遭遇持续降雪,气象部门预计积雪深度可达8厘米,不少区教育局就发布了公告:因天气原因迟到,学校不予追究。其中,西湖区教育局要求,密切关注杭州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息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学生因天气原因迟到,学校不予追究;各校后勤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和后勤保障,确保在校师生的工作、生活安全、有序。要加强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避免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学校财产的重大损失。

根据《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意见(试行)》,浙江省内市、县(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霾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相关地区应实施停课安排、开展误工处理等活动。

例如,当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对应区域内除必需在岗的职工外,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职工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确保在岗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职工安全,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装备等。职工(除必需在岗的外)在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缺勤处理,不得扣减工资福利,不得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抵补误工时间,不得以此为由对误工者给予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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