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现役军人买房有补贴吗(现役军人买房优惠政策)

房子,永远是搁在很多人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为了解决军人住房的困难和经济压力,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制定了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

从一开始的局部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到目前调整贷款额度、贷款范围等,给一些急需购房的现役军人带来了利好。

但是,随着军人住房压力的不断上升,特别是房价的不断上涨,在购买住房问题上,急需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

“与地方公积金接轨。”

“直接和地方接轨,和公务员事业编一样,公积金可以用来还每个月贷款。”

“不让用,可以提取出来还我们的商业贷款也行啊,像地方一样,一年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像地方公务员一样能建实账,每月实际往里存钱。”

这些声音,都值得我们去思考,该如何更好地完善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

目前,涉及到军人住房资金的类目主要有军人住房公积金、军人住房补贴和军人租房补助这三项。

而前不久刚出台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更是明确军人家庭在住房方面的优惠、优待政策。

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采取军队保障、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

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目前,涉及军人住房资金的相关规定有三大补助,一是军人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补贴,三是租房补助。

军人住房公积金,其归集标准是随着个人的工资收入增长而同步提升标准,现行的政策依据为《关于调整军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3〕169号)规定,按照本人月工资收入的12%计算住房公积金归集额。

军人的住房公积金以本人月工资乘以12%比例,其月工资收入主要包括: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以及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

2018年,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40万,2019年额度改为了60万。在实际贷款中,我还了解到,部分现役军人购房时,遇到首付不够,申请了组合贷款。现在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能否转换为公积金,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还有,部分现役军人在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上,有的出现部队贷款审批通过,协作银行贷款通不过的问题,问明缘由也不得而知;

当然,还有涉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名额不够的现象也有发生。希望公积金可以随时申请,随时使用,无需提前一年申请,不要有指标限制。

这些问题,是现行政策中没有具体体现的,而是在实际操作与运行中,只有当事人是最难的,也需要下一步出台更加细则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

军人住房补贴,其主要依据补贴比例、个人基本工资、服役年限和职级补贴面积等4项因素计算,根据《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明确的内容,军队住房补贴,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构成。

军人住房补贴标准的计算公式为:按月计算的基本补贴额=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系数40.94%。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中还明确:住房补贴系数和地区补贴系数,应当根据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工资收入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和制定。

地区补贴在购房时,或转业、复员时,或牺牲、病故后结清住房补贴时,另行计算。

军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每月缴纳的数额,其个人工资条或签名的工资单上有此项内容,对于缴纳的总额,需要与单位的财务部门联系查询。

对于未使用过的军人住房资金的,其归集的数额及利息,会在退役时一次性给付给个人,一般在计算退役费时,就包括了住房资金部分。

应该来说,大方向是惠利现役军人的,但是也要看到现状—

1.住房补贴目前实际用处不大,只能退役时取出来用,除了无息存钱;

2.不能随工资逐月下发!其实,关于这一点,可以根据以前累积的如果怕基数太大不好办,可以等转业再发,从今年起每月增加部分直接下发。

3.不和地方接轨,接轨提取困难。建议随工资直接发放。

军人租房补助,根据2015年3月17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军人家属住房问题的规定如下: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公寓住房和临时来队住房,为家属随军和配偶子女临时来队探亲的官兵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符合住用条件、单位确无房源保障的,所在单位应当发放租房补助费,具体规定参考如下:

① 符合住用公寓住房条件的,租房补助费按照当地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下限标准乘积的70%确定;
② 符合临时来队住房保障条件的,租房补助费按照当地普通住房市场日租金均价与个人应享受面积上限标准及实际探亲天数乘积确定,探亲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部分不予补助。
③ 驻同城的双军人家庭,一般由职级高的一方所在单位发放补助费。
—以上素材来源网络公开信息

当前,部队政策越来越明了,工资上涨幅度上升,虽说中士以上军士每月有住房补贴,但对于士官住房问题,特别是部分官兵家属来队住房,一直是矛盾点。

没有住房保障,对于家属临时来队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给予租房补助。虽有政策,但从目前有的单位反馈出来的消息,还有不足。

很多基层单位无力或者不愿意担负此项开支,导致基层官兵的租房补助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者打折扣。

同时《规定》中明确:

①租房补助所需经费从本单位营房管理费中列支。

②因新组建、扩编等客观原因造成公寓住房保障缺口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总部给予补助。当地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普通住房市场租金均价的,按照上一年度租金均价确定当年租房补助费标准;未公布的,由省军区系统评估确定并定期公布。

③军队人员异地调动其配偶不随迁的,现任职单位可以为其安排公寓住房或者宿舍,不得发放租房补助费。因个人原因在外居住的,单位不予。

但是在实际落实中,有的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官兵,在政策讲解和申报上“出难题” “打擦边球”,玩起了“太极”,本来可以简化申报流程的,却非要复杂化,最后让租房补助流于形式。

而眼下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是,是军人住房资金在使用方面的尴尬事。

因为目前军人住房公积金并不能直接抵扣贷款,也无法提取,而住房补贴可能在需要用的时候用不了,只能一直放在账户里,到退役的时候才能领到。

而依照目前地方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制度,前者可以直接抵扣贷款,后者直接发放在个人账户。

还有,文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是每个月随工资到卡。

种种现状和现实所需,军人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军人服役期的住房保障。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

具体如何建立健全,能否与地方接轨,特别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军人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对于大多数人住房公积金国家最有效果的办法就是一步到位,一是和地方接轨按月支取,二是直接工资和住房补贴直接随工资一起发放补贴每月房贷还款。

8月1日,《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施行,相信很快就会有涉及军人住房贷款具体细则出台,前期也了解到,军人住房公积金与地方住房公积金系统正在对接,

“政策越来越好”,这不是一句空话,我们有理由相信,现阶段,军人父母赡养金,配偶荣誉金靴子落地,这都表明,从中央到地方,从高层到基层,都在一步一步夯实军人“后代、后路、后院”的保障。

人心思暖,善政生温,提升军人的幸福指数,解决军人家庭,乃至退役后的经济生活困难,将进入一个历史的突变期。

我们国家近些年来,国力大增,国际地位上升,信息化时代全民创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军队现代化建设正在改革之际,这说明,国家有实力,也有能力,让军人安心备战打仗,提高军人工资福利待遇,解决军人力所不能及的事情,稳固军人的大后方,努力提升军人的社会尊崇地位,下一步更多惠利的政策正在路上,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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