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最快多久拿钱(强制执行一辈子要不回来钱)

有网友留言。 如果一辈子没有钱。 那就不用还了吗? 那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

说到这个问题。 真的有很多无奈。 很多债权人(原告),他有一种天真的想法,像我是不管什么事,最终都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其实进入法院执行局和去医院治病是一样的。有治好的,治不好的,不能认为没有一笔债务。,都能要回来!

法院和医院一样,都只是得了病,然后通过自己没办法解决,然后才找到医院。 法院和医院只能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的是当事人的损失减小,但是不能保证百分之百。 医院也治不了的病,法院也有执行不回来的钱。 如果有什么事都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那么相当于医院可以治好所有的病。 当然在没钱的情况下要区分各种不同的情形。 首先要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个没钱法儿?是查不到财产呢,还是对方说自己没有钱,还是我们认为对方没有钱,或者说事实上就真的没有财产?

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如果是查不到财产,一般指的是指法院受理执行案件以后啊,运用公权力,对银行、微信、支付宝、车辆和公积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而没有查到这个时候呢,法院还要到村,还要到社区去走访了解。如果能查到,法院就可以及时冻结或者直接进行线上划款。

如果查不到,就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因为申请执行人比法院更了解对方,如果对方在哪里隐藏了房产、车辆,或者自己掏钱给孩子购买了房产等大额的资产都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局依法进行查证。

再比如说被执行人在什么地方摆了一个夜市摊,开了个滴滴打车,都可以提供给法院,向法院申请去执行。 还有更损的招式:可能被执行人近期会收到一笔彩礼啊,可能会出售什么农产品啊,这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执行的。

对方说自己没有钱,那么法院也会对财产进行严格的调查,申请执行人能够知道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线索的,可以提供给法院。

法院查证属实以后,可以依法执行。 并且你还可以以申报财产不实为由,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和罚款等措施。 如果是那种有偿还能力而拒不执行,还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法院执行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要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那就需要坐牢的呀。

但是这个时候一定一定一定要记清楚。 法官,他也是在人间烟火中长大的俗人。 他们每天每天都会目睹一些欺骗、谎言、表演,他们会逐渐逐渐地相信证据。

所以。 千万不要说你认为;千万不要说肯定;是千万不要说可能这样的话。要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

如果经过调查核实,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财产,也不存在逃避执行的可能。 情况最多也就是被列为失信罪,然后被裁定。 这是程序告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以后再申请恢复执行。 照这个来推断的话,如果被执行人余生都没有经济收入的来源,要靠子女或者亲人去抚养。 那么。 拿什么来偿还债务?如果对方真的是没有钱,按照法律程序和司法实践的案例来看,如果不存在恶意拒绝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节。

确实拿他们没有办法。 我以前也见过一个人,他年轻的时候做过各种生意,有很多的铺面,能赚了不少钱。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很多朋友就不愿意把钱借给他。后来他也是春风得意啊,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经营业务。结果呢,随着社会的发展。 已经越来越不能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了,造成了许多的业务亏损。 现在一千多万元被众多债权人迄诉讼法院法院受理以后,依法宣判判决、偿还债权人的欠款。强制执行以后,法院拍卖了他名下的房子、车子,还有其他各种有价值的财产。 最终也就还了二百来万。 剩下的就真是掘地三尺也找不到他的财产了。 本人的生活还需要孩子来赡养。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就别气死了。 真的是白日化的。 打工还债已经不可能了,到他去世那天也不可能东山再起了,起诉也就失去他的意义了,起诉也就只能是拿到一份胜诉的判决书,确认他还欠你这么多钱。

但是如果他资不抵债的时候,只有四十岁,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他可以打工还债, 随时有可能东山再起。 申请人要特别特别关注他的动静,有财产线索,马上向法院报告。这个时候你千万别过分地去依赖法院。

法院会每半年是会查询对方财产的,但是毕竟手段、人员有限,时间有限,最关键的还是每年都有几百个案子摆。 在法官的桌子上,累计十年,他会有几千的案子没有办完,所以他们只能用有限的精力去办有限的案子。不可能每天为你五年、十年前的案子跑遍各个银行,而面对昨天刚刚寄的案子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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